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拟招生1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拟招生3人),学制四年。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拟招生7人),学制四年。
具体详情可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招生类别
我校教育博士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定向),学制4年,40000元/生.学年。
2.奖助学金:请点击此处查询奖助学金规章制度
七、报考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9:00至2019年1月7日22:00。
报名网址:http://yzsys.scnu.edu.cn
请在报名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播是报名材料电子版:
①本科、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人证书)。
②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③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点击下载)。
④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2.网报信息初审
网络报名提交后三天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报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打印《报考登记表》并加盖基层单位和人事部门意见。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
3. 寄(送)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报考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213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提交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无效。
①报考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
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者,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硕士或者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结果/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④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
⑤专家推荐书两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点击下载)。
⑥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证明。
4.网上缴费
①报名考试费:120元
②缴费时间:2019年1月11日9:00至2019年1月16日22:00。
③缴费网址:http://pay.scnu.edu.cn/pay.html
5.报考资格审核
只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同时在规定时间缴纳了博士考试费的考生,才可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博士报名,不予准考。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2019年4月8日9:00至2019年4月14日9:00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外邮寄。
九、考试与评价
1.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专业指导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3.复试
(1)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如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特别提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十、录取
按照教育部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综合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术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同时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十二、其它
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19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