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取博士生:
根据河北省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本年度暂不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录检工作,但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学位、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一、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1)硕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硕士学位证书 考生编号 姓名”、(2)学信网下载的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学历报告 考生编号 姓名”。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需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对于取得国外学位(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须提供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学籍报告 考生编号 姓名”。
提交时间:2022年6月15日中午12:00前。
提交方式:请将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xyzs@heb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考生编号 姓名”信息。
特别提示:所有拟录取考生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影响录检工作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