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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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简称化工学院)创立于1927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化学工程系。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浙大化工根深叶茂、桃李芬芳,享誉国内外。已累计培养2万余名化工高级人才,毕业生中有20人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6人担任国内著名大学校长。在2021年QS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科位列世界第30位。浙大化工学院现设有化学工程、联合化学反应工程、聚合与聚合物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工业生态与环境6个研究所。建有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工业生物催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流程生产质量控制优化国际联合中心、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生物质化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1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和浙江省实验教学中心。2016年至今,在Science上发表论文7篇,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专利金奖1项。
一、招生专业
1、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招收直接攻博(学制5年)、硕博连读(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学制3.5年)。
2、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直接攻博(学制5年)、硕博连读(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学制4年)。
3、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直接攻博(学制5年)、硕博连读(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学制4年)。
二、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非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
4.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
5.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2023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10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2.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分项条件
1.英语条件:
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自入学当月起往前推算,即2023年9月入学的博士生,2018年9月及以后的英语成绩有效);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普通招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2. 学术资格条件:
(1)直接攻博: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3)普通招考: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考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考生排名前二);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考生排名前三);4)其他相当级别的学术成果。
不符合英语和学术条件的考生不通过初审。
三、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博
1. 申请时间:学校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填报学院、专业和方向,不选择导师;
2. 递交材料清单:详见化工学院网站《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che.zju.edu.cn/checn/2022/0809/c15798a2608355/page.htm);
3. 初审及复试考核时间: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详见《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2023年推免生接收办法》。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1.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开通2023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线下递交材料时间:2022年10月15日到10月31日,按学院网站通知提交;
2. 递交材料清单:《硕博连读申请表》、相关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材料复印件、硕士期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有效外语成绩)、2封专家(正高级职称)推荐信;
3. 初审:初审结果将在2022年11月15日前学院网站公示;
4. 复试考核时间:2022年11月30日左右,详见化工学院网站通知。
(三)普通招考
1.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11月20日;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10月15日网上发布)。
2. 递交材料清单:
电子版扫描打包上传: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2)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含成果清单目录,并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排序汇编。学术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检索证明需权威机构盖章原件;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原件或在线发表证明;专利提供授权书原件;获奖提供奖励证书原件等);4)英语成绩证明;5)个人简历CV,简明扼要的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6)个人陈述PS,包括个人详细经历,报考博士类型,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7)2022年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综合核查表(须手写签名)(下载gt;2023年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综合核查表gt;-new.doc)。
专家推荐信:由专家直接通过电子邮件递交,发送地址:zwt@zju.edu.cn。
推荐信模板:专家推荐书(修改版).docx
3. 初审:初审结果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学院网站公示;
4. 复试考核时间:2023年1月15日左右,详见化工学院院网通知。
5.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在2023年3月10日启动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023年3月10日网上发布)。
线上(下)递交材料时间、方式和要求详见化工学院院网通知或《浙江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五、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化工学院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六、录取
化工学院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和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录取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2. 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在校友、合作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化工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现面向博士生的院设奖学金有:陈甘棠-杭化院奖学金、侯虞钧-裕杰奖学金、潘祖仁-海维特奖学金、金发科技奖学金、京博仁孝奖学金、杭氧奖学金、道恩奖学金等,累计设奖金额超400万元。
(3)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资助,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八、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与美国斯坦福大学、MIT、英国剑桥大学等国际知名高校有着长期科研合作,学生自由申报国家公派、校派项目时,可由导师推荐到世界顶尖高校联合培养;此外,学院设有“海外交流倍增项目经费”,申报国家公派、校派项目时未入选者可继续申请学院经费支持。
九、咨询联系人和补充说明
咨询联系人:王盎然,zwt@zju.edu.cn,0571-87951502
原文链接: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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