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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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学校和博士点学科简介
江汉大学为湖北省和武汉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于2022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学科专业覆盖工、理、文、艺术、医学、管理等11大学科门类,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成为首轮湖北省属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目前拥有1个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科研平台优良,科研成果丰硕,建有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23个省部级研究平台;近年来承担各类各级科研项目1600余项,科研总经费6亿元,并实现了承担千万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等重要科学研究项目的突破;多年来获得省部各级科技奖励13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和一等奖5项。
学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为首批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该学科现下设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生物化工等5个二级学科,近年来在培养创新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汇聚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等方面硕果累累。该学科拥有1支以院士、国家级人才为领军,楚天学者、百人计划等省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导师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27人;学科承担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学科建有“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平台。
2023年学校将首次招收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
第二部分江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为普通招考方式,即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
三、学制及培养方式
1.学制: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2.培养方式: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期刊及以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接受补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依据《江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见本简章第三部分),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照要求注册,完成报名。
3.报名材料
(1)电子证件照。考生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宽高比3:4)。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考生有效身份证明的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照片上传时须调整为横版。
(3)学历、学籍及学位材料
①国内学历、学籍信息。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本校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②国内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内硕士学位者,请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无硕士学位者,须提供学士学位的相关材料。
注:2008年9月前或未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注册的,须申请《硕士学位认证报告》(人工审核需要较长时间,请尽快进行网上申请。)
③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专家推荐书(模板详见附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根据报考条件,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成绩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的陈述和证明,作为附件上传至网报系统。其他考生可选择提交。
六、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审核结果。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4月8-9日
2.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江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外语水平测试:学校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考试语种为英语。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1)考试时间:4月8日
(2)考试方式:暂定线下笔试,具体方式以学校公告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5月中上旬
2.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
3.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录取
1.我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九、收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实行。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并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和提供材料,否则造成不予考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按研招网规定,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
4.招生相关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请随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原文链接:江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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