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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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设立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科研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招生条件和招生组织等工作。
(三)学院根据报考情况,按照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小组由校外第三方专家组成,总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协调员1人,负责专业考核过程的记录及录音、录像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满足我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硕博连读生选拔,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三、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为5年,进入博士研究生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四、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3月18日-4月16日)报名。
2.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有效报名(请考生先确认报考资格,且跟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同意报考后再进行缴费。)。
(二)材料提交
1. 材料邮寄时间(预计4月10日-4月19日)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管理学院,朱老师收,13821836014)
网上报名及交费完成后按照要求向材料审核小组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做进一步的审查验证,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专业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报名确认后打印)
2) 《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考导
师需签字同意考生报考);
3) 《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
4) 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正反面打印一页),推荐书必须为具有
正高级职称专家撰写。推荐书撰写完成后(需推荐人手书),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5) 《天津理工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 《同意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证明》;
7) 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1份(必须包括申
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公章;
8)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9)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及
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0)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a)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d)EI正刊或SCI检索源或SSCI检索源公开发表1篇英文文章,并被检索(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参与综合考核及复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所报考学院网站通知。
11) 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
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上述材料中除标明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全部要求为原件。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排序,专家推荐书请按照要求密封,附在最后。
(三)资格审查 (预计4月19日-4月22日 )
学院设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以及学院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基于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同时考虑申请者报考导师的意见综合评价确定考生进入专业考核环节资格,并对材料初审情况进行记录,初审小组组长签字,审核记录学院留存备查。研究生院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专业考核,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专业考核环节。
(四)综合考核(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和复试(满分100分)两部分。
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2×40% + 复试(满分100)×6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 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为经济学基础理论,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经济学理论知识的掌握。
2.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内容包括:专业英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汇报(满分50分)。
(1)专业英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
PPT讲解,由管理学院提前公布给考生准备,近3年来相关领域国际学术期刊论文2篇。由现场考核专家组组长随机抽取1篇,考生进行解析,解析内容应包括论文研究意义、主要创新点及科学价值等。
(2)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50分)
PPT讲解,应包括所申请博士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动向,本领域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规划等。
考核小组通过提问形式进行质疑,考生解答。
3. 复试(满分100分)
(1)学术创新潜质考核
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素质。采用面试方式,首先申请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重点对本人学术代表性成果介绍;然后考核小组围绕申请者科研背景、已取得学术成果、博士专业研究领域、博士期间学习计划等问题进行自由提问。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式:查阅申请者申请材料+面试环节的考查。
专业考核及复试全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像、录音,并妥善留存。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对满足录取条件的申请者,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和导师报考招生情况进行轮次选拔。首先将报考每位导师专业考核总成绩第一名的申请者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第一轮次后还有剩余名额进行第二轮次,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二)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
为了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严肃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坚持集体决策制度。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招生选拔工作。
申请者对招生考核工作过程或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
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接收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研究生,且不能参加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材料审核小组和专业考核小组。
六、其他要求
(一)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申请者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四)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或未提前跟导师联系,导师不同意考生报考等情况,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七、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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