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23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已经基本结束了,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录取与后续事宜。接下来我们将迎来2024年的博士招生序幕,华慧考博老师都将为大家及时更新公布!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一般情况下,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将会在2023年的九月份至2024年的3月左右集依次由各院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有意在2024年参加博士招生考试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这段时间。也可多关注华慧考博网,第一时间了解全国各院校2024年考博招生信息!
如对考博备考有任何疑问,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华慧考博2群:181131985、华慧考博6群:434135037、华慧考博7群:176325252、华慧考博4群:184307274.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大家!
相关阅读:徐州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徐州医科大学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完善我校在职医师攻读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博士学位。
第三条 我校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且已有毕业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均可授予在职医师博士学位。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培养过程、学位授予条件与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同质化要求。
第二章博导带教资格
第四条 申请带教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具有我校专业型博导资格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60周岁。
2.具有我校附属医院或临床学院主任医师职称,在岗并能正常开展日常科研、教学工作,能认真履行博导职责,参加导师培训并考核合格,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3.曾主持过省部级或在研省卫健委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在研科研经费>30万。
4.具有带教资格的博导,每年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1名。如经费充足可适当增加招生名额,但在读博士生累计不超过 8名
第五条 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超龄导师(需符合带教基本条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三章 报名与入学
第六条 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毕业,获医学硕士学位
3.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具有西医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原则上执业范围与申请专业一致),且本人工作单位同意并推荐。
4.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已获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已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5.近五年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收录期刊发表至少1篇研究性论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篇研究性论文。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七条 报名流程
1.申请人须按照报考条件在报名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已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应报考材料。
2.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将进行现场复审。
3.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报名信息错漏而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学习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八条 入学条件
申请人根据报名当年我校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考核后择优录取获得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4一6年
第十条 学费
2万元/年。
第四章 课程学习与考核
第十一条 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所有课程根据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开设,满足学位授予以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课程总学分应不少于10学分。
第十二条 课程教学和考核
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相结合,在校集中课程学习时间为第一学期。考核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第十三条 申请人需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 3 年,在规定申请学位年限内可多次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报到入学后,必须在六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第五章 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
第十五条 临床能力训练
在理论课程结束后进入导师所在学院或学科进行专科训练,从事临床工作不少于18 个月,其中担任住院总医师或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 6 个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通过专科培训,培养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培训内容应与国家卫健委或省卫健委制定的专科医师培训内容进行衔接。临床能力训练结束时,能够胜任住院总医师工作,临床能力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水平。
第十六条 临床能力考核
1.出科考核。严格过程管理,学院组织各学科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培训过程中的医师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病例数病种数、临床技能实践等,按照学科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出科考核。
2.临床能力考核。研究生在完成所规定的临床工作要求后毕业时要参加学校组织的临床能力毕业考核,考核其是否达到国家卫健委制定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学校组织的考核由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组织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内容应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工作表现、诊疗技术操作教学查房、病例答辩和病历评估等项目。毕业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应继续进行临床能力训练,半年或一年后重新进行考核。
第六章 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
第十七条 科研能力训练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科研训练,结合临床实践开展临床科研工作。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制定工作计划,使研究生在论文选题、课题设计与研究、论文撰写等方面得到严格的训练,培养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十八条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制度等。
1.开题报告。由学院或培养基地组织,最迟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2.实验记录与分析。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认真完成实验,客观、如实地做好实验记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不得缺页,申请论文答辩时上交研究生院存档及备查。具体按《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管理办法》执行。
3.中期考核。应在开题报告后6个月以上进行,最迟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4.学位论文撰写。研究生应通过理论学习和科研实践,将在校期间科研及实践所得成果,经数据处理、理论分析、逻辑加工整理成有创新性的阶段性成果及学位论文。
5.(预)答辩。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及盲审等,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七章 教学与社会实践
第十九条 熟悉本专业医学教学的主要环节、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能够指导本科生书写病历和病情记录、进行临床示教、组织病例讨论、给本科实习生上课等,至少完成1次专题学术讲座,锻炼和提高组织教学和教学表达的能力。
第八章 学术道德规范
第二十条 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临床实践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学术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第九章 学位授子
第二十一条 达到培养各环节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满足专业学位博士学术成果要求,同时,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提出学位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应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故中途退出学位申请,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第二十三条 在学位授子工作中,如发现以下行为,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的学位。
1.学位申请人在参加学校和国家组织的各项考试时发生作弊行为;
2.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行为;
3.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徐州医科大学2024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