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2024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即将开始了,目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已经公岸上了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接下来我们将迎来2024年的博士招生序幕,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招生简章信息!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一般情况下,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将会在2023年的九月份至2024年的3月左右集依次由各院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有意在2024年参加博士招生考试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这段时间。也可多关注华慧考博网,第一时间了解全国各院校2024年考博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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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秉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实施范围
学校所有博士点学科均可施行“申请—考核”制,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导师原则上需具有四级及以上教授职称。
考生范围:符合报考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已获硕士学位考生、在籍2022级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为准)。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硕博连读考生。
3.科研条件:
(1)具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且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托福(TOEFL)≥80分
3雅思A(IELTS)≥5.5分
4专业英语八级考试≥60分
5获得“全国英语水平考试”WSK(PETS-5)合格证书
6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全英文EI或SCI检索论文
(2)发表论文要求(二选一):
1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公开发表本学科相关领域内SCI检索的学术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且影响因子1.0及以上。本校申请者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公开发表以申请之日即为正式见刊发表或者Online发表为准。
2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公开发表本学科相关领域内EI检索(JA)的学术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本校申请者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公开发表以申请之日即为正式见刊发表或者Online发表为准。
(3)获得3名报考专业相关学科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4.硕博连读考生除需满足科研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统招(或推免生)中的硕士研究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严谨的学风和优秀的学术道德;
2已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3有本专业3名教授推荐;
4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合理,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并具有发展成为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已开始硕士论文工作,并在论文研究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5在读硕士期间受到处分、课程考试有重考、重修记录及未向学校交纳应缴的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研招网“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以当年招生章程公布时间为准。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1《大连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登记表》或《大连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专家推荐信
3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全部考生均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除外)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6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7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检索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8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9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10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经研究生学院复审通过后,于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准考名单。
4.综合考核
由学科带头人、学位委员会主任、博士学位点专业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面试考核组(不少于七人)进行综合面试考核,按百分制给出考核成绩,并根据综合面试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5.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面试考核结束后将所有考生报考材料、面试材料及拟录取信息报研究生学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七、培养过程质量保障与淘汰机制
1.“申请—考核”制录取考生培养过程质量保障与淘汰机制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大工大校发》〔2015〕20号执行。
2.硕博连读考生的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参照《大连工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大工大校发〔2022〕276号执行)。该办法相应条款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八、申诉复议
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学院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初步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11-86323616,邮箱:yzb@dlpu.edu.cn
九、其他
1.学校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准考名单及拟录取名单。
2.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单位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当年度的博士生考试招生工作。
3.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我校应届硕士生不得参加我校公开招考。
4.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非在职),个人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学期间不得变更培养类别。
5.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如出台新的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附件: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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