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即将开始了,目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已经公布了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接下来我们将迎来2024年的博士招生序幕,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招生简章信息!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一般情况下,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将会在2023年的九月份至2024年的3月左右集依次由各院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有意在2024年参加博士招生考试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这段时间。也可多关注华慧考博网,第一时间了解全国各院校2024年考博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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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部分招生计划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8号文件)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全过程公开(包括实施细则、申请人员材料、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等),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利益,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1.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指导、审核和监督各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实施。
2.各博士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单位各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具体工作。
3.各博士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各环节,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4.各博士招生学院成立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范围
1.招生学科:必须是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
2.招生规模:“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2024年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每个博士一级学科招收“申请-考核”制人数不得超过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的50%。
3.招生导师:必须是被列入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
四、专项计划
2024年我校招收国家急需人才动物育种专项计划,动物育种专项计划单列招生计划较为充足,招收专业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专项计划申请对象及条件与本文件第五条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要求一致。
五、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按《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8号文件)附件1执行;
考生申请前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严格控制定向就业报考申请,对于特别优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考申请定向就业原则上要经报考导师和一级学科点同意。
六、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相关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不可漏填、错填。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于3月15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①《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及《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各1份;
②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④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生:1.《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2.《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科学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5.《硕士在校生证明》(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6.硕士学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或学位考生:1.《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2.《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科学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5.《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7.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硕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1.《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2.《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3.《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5.硕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⑤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3000-5000字);
⑧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其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公开发表见刊,并提供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收录检索证明。
⑨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⑩思想政治审查表;
申请学院(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开具提供《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附件6表格内容由考生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交至所申请招生学院。请各招生学院认真审核把关,不合格的申请请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严禁将不合格的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的签署意见盖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培养单位(学校)研究生就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章,有工作单位(在编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档案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其他人员(档案挂靠人才市场)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2.学科考核(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1)资格审查(3月20日前完成)。各招生学院(学科考核专家组)应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审查申请人报名相关材料,并提出拟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将初审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的申请报名材料及《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于3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复核后,统一在网上公示。
(2)综合考核(3月31日前完成)。经公示通过的申请人由各学院通知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创新能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及以下要求进行:
①各招生学院(学科考核专家组)应按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工作实施细则》于3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
②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数权重根据《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确定,笔试环节由学院(学科考核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工作。
③综合考核中面试环节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公开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
④英语水平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听说能力等情况。其中,笔试部分为: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面试部分为:听说能力,具体分数权重根据《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确定。
⑤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⑥考核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并做好试题保密、考核记录等工作,记录要求完整、详实,经得起查询;同一学科的考核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在面试过程中,考核小组成员及考生应关闭通讯工具,注重礼仪规范,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综合考核内容必须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含录音录像材料)。
⑦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或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学院审查(2024年4月8日前完成)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考核”考生考核材料及选拔程序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本单位网上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报送(附件7至附件12)到研究生院复查。
4.学校审核(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考生考核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复查,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体检合格,公示10天无异议后,列入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七、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应积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将学校招生政策、奖助优势向各位导师及在校研究生宣传、解读到位;各博士招生学科(导师)应积极主动寻找合适生源,鼓励更多优秀生源报考,保证生源质量。
2.考核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考核专家组作用,应选任学术水平较高、作风严谨的导师担任(申请人选择的导师为专家组当然成员)。学科考核专家组要认真研究《工作实施细则》,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证生源选拔质量。
3.所有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委部门将对整个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4.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重要材料都要归档备查(包括申请及综合考核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材料),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考核记录等均要填写规范,随时备查。
5.申请人应仔细对照《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并如实提供上述材料(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等情况,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6.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未被“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7.以上未尽事宜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8号)规定执行。
八、各研究生招生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doc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动物育种专项计划).doc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6: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7: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考核抽签表.doc
附件8: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英语水平笔试考核成绩表.doc
附件9: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考核成绩评定表.doc
附件11: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录取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12: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考核专家、工作人员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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