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录取工作方案
2024年度博士招生考试已经展开,目前清华大学、医学统考英语等已经基本结束了初试,部分院校已经公布了成绩查询告。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博士招生信息及考试信息,成绩查询信息等!
如对考博备考有任何疑问,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华慧考博2群:181131985、华慧考博6群:434135037、华慧考博7群:176325252、华慧考博4群:184307274.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配合!
上海体育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4年4月中旬开始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在上海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处,办公室成员由研究生处及各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考试、录取工作任务。
2.各学科博士点所在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二级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专业)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二级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考核相关工作与要求
综合考核阶段包括笔试、面试和(或)技能测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和(或)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包括英语和专业综合。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预计4月14日在我校杨浦校区进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笔试英语不含听力部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综合含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为英语和专业综合的总分。
笔试公告、笔试合格分数要求和笔试合格名单等内容通过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信息栏公布。
2.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拟于4月下旬进行。
(1)面试分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由专业或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负责组织。体育教育学院负责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育与青少年体育方向)专业考生的面试;竞技运动学院负责体育教育训练学(竞技运动科学研究与应用方向)专业考生的面试;运动健康学院负责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体育工程学专业考生的面试;武术学院负责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考生的面试;经济管理学院负责体育管理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考生的面试;心理学院负责运动人体科学(心理)专业考生的面试;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体育传播学专业的面试;兴奋剂检测上海研究院负责反兴奋剂学专业的面试。面试方案报备研究生处,并由招生学院提前公布。(详见各学院网页通知公告)
(2)面试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考核,主要对考生的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学术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面试采用专家组集体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专业或专业方向组建面试小组。专业能力面试专家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人数不少于3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家至少1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博士学位(可由专业能力面试专家兼任)。每个小组配备专职记录员1人,专职记录员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考生参加面试顺序随机产生。
(5)面试专家综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和现场表现情况,分别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进行现场独立评分。评分采用100分制分项计分。考生的各项面试最终得分为该项所有专家的平均分,英语听说能力得分或专业能力得分任一项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英语听说能力成绩(占比10%)和专业能力成绩(90%)的综合成绩。
(6)面试及成绩统计现场录音录像。评分表经面试专家现场确认签字后,由记录员现场回收,并在第一时间交由二级学院的成绩专员统计汇总,并按规定入库存放。
3.技能测试
报考民族传统体育学的考生除面试外,还需进行武术技能测试。武术技能测试在考生参加面试期间进行,技能测试评分由武术学院组建测试小组进行,评分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技能测试的记录员配备、评分方式和评分表管理参照面试要求进行。考生技能测试评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要求详见武术学院通知)
三、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2024年上海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位至2024年9月1日),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1)获得硕士学位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及成绩证明;2)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五篇论文(第一作者)、或有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须有两位专家的书面学术水平证明)、或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位)或省部级课题(课题主持人)。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及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加试,均为笔试。加试科目在笔试期间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具体安排随笔试公告另行通知。
四、录取
1.进入综合考核阶段,普通招考与硕博连读两个类别进行统一排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择优录取,若面试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导师同意招收的考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含申请考核制)。
2.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如因生源问题导致某一专业或方向录取数低于拟招计划数,我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各专业或方向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如目前有工作单位,(不含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供单位同意离职证明(需人事部门盖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本校规定的入学时间截止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7.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依法取消录取资格。
五、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全校各专业综合考核、录取全过程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相关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学校监督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所在学院的综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综合考核、录取全过程执行回避原则。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在考试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确认。专职考务工作人员,凡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申请,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考试和录取工作。
3.考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综合考核各环节组织部门负责保存,以备查验。
4.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参加综合考核各阶段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5.学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在考试时所提供的各项资格审查原件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复核,如查实在材料提供、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异议申诉
考生对各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的,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复议请求涉及考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查证后,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申诉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5508093(工作日)邮箱:yzb#sus.edu.cn(#替换为@)
纪委监督电话:021-65508317(工作日)邮箱:jb#sus.edu.cn(#替换为@)
七、其他
1.本工作方案报市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备案。
2.本方案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方案执行中如因故需要对考试方式或时间进行调整的,以最新调整方案为准。所有涉及调整的内容,均须在公布3天之后,方可执行。
4.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