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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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处置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出现有关问题后,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立即上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和最小范围。
(二)统一指挥,信息联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在上级组织和单位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行动,掌握情况,信息联动,共商方案,控制局面。
(三)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遵循逐级上报、逐级落实的原则,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层层抓落实。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处置果断,力争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混乱和失控。
(五)重在预防,处置依法。从法规、制度、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于突发事件,应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处置时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防止被不法人员利用并散布,造成不良舆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为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分析研判,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突发事件进一步发展或升级。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研招办”)
研招办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迅速报告,提出解决方案,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等。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信息安全组
信息安全组设在我院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舆情监控及网络安全,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并第一时间报告研招办。
(二)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掌握详细情况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置方案。
(三)领导小组研判后迅速决定处置方案,并指挥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主要事项及处理措施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可能发生的事项:
(一)考生的因素,如缺席、迟到、证件遗漏、情绪紧张、发生疾病、替考等违规事项;
(二)复试专家的因素,如迟到、发生突发事件不能参加、中途有突发事件需要退出复试等;
(三)我院研招办组织复试的因素,如录音录像设备故障等;
(四)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截屏,放到网上等事项。
(五)发生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复试不能正常开展。
应对措施如下:
针对第(一)种情况:我院提前通知复试考生有关复试时间和程序以及证件材料等要求,避免出现迟到等问题。如果缺席,并无情况说明,则视考生为放弃复试。如果迟到,考生提前给研招办说明原因并说明大概到达复试现场的时间,研招办将保留该生复试机会,适当调整复试顺序。考生证件遗漏,如果在能够在3个小时内送达复试现场,那么考生在证件完备后进行复试;如果不能够在3个小时内送达复试现场,则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如果考生情绪紧张,那么复试专家小组将加以引导,平抚情绪,正常复试。如果考生发生疾病,我院医务室将进行及时检查,提供建议,根据考生病情上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策补充复试或线上复试。如果通过对考生人证识别、人脸识别、四库比对等手段的运用,发现考生有替考等违规事项,那么将详细记录有关过程并收集证据,做好材料保护,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针对第(二)种情况:在遴选复试专家组成员时,各培养单位要准备相应学科(专业)的后备人选,复试专家组成员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有突发情况的,后备人员及时到位,参与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第(三)种情况:复试时若出现录音录像设备故障或者卡顿,那么该名考生的复试立即停止,已经完成的面试内容有效,正在进行的试题作废,待设备恢复后重新抽取试题继续进行。
针对第(四)种情况:要求考生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允许考生私自录音、录像;我院对初试和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强化保密工作,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一旦出现泄密问题,及时上报北京市教委、教育考试院,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影响范围。
针对第(五)种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研招办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证据,做好情况记录,同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发布后续工作方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应急处置的信息管理
(一)信息发布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杜绝信息违规发布和错误发布。有关通知和新闻稿应当严格报批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二)信息监控
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现炒作突发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等倾向的,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给予屏蔽、删除,追查来源,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六、应急处置的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应当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本预案由院研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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