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产教融合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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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产教融合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拟招收“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产教融合项目”专项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接收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北华大学、长春财经学院、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医药学院、长春科技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等17所高校中在编在岗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符合《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行政干部和辅导员不可以报考。
“产教融合项目”考生需符合《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四、学习及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
五、网上报名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二)所有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80元/人,请考生按我校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时间及方式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六、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报名完成后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一份;
4.本科及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9.《长春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10.学院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时间一般在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自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及英语能力等。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四)拟录取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整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相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
八、监督与申诉
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学校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电话:0431-85716493,研究生院电话:0431-85716566。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它事项
(一)凡与长春工业大学报考院系教职员工为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及时登录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四)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2275960、85716157
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咨询群:282609786
研究生招生管理科地址: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主楼1424室
邮编:130012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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