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进入复试阶段,目前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初试,初试成绩也有许多院校公布了。华慧考博老师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其他各院的博士招生信息及考试信息,成绩查询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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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落实省教育厅博士五项改革精神,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现状,特制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增强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二、组织保障体系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为组长,导师组长等专家为小组成员。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初审、复试和录取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2.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等为小组成员。负责监督整个初审、复试和录取过程,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3. 初审专家小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至少5名教授组成(含组长1名)。负责考生材料初审,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等。
4. 复试考核小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个复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和相关研究领域教授组成(含组长1名),负责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
三、复试名单确定
初审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独立打分,初审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初审成绩在60分以下的,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初审成绩排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1比例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选。初审通过人员,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初审满分100分,包括:
1. 硕士期间学习成绩10分(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有无重修);
2. 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60分(学位论文水平、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及主持和参与各类科研项目情况)
3. 研究计划20分(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初步设计博士期间的研究方案,评价其科研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培养潜力);
4. 其他能力证明10分(能够证明考生学习、科研情况等获奖材料)。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包含专业英语(含口语、听力)、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学术潜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每位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独立给考生打分,最终面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
1. 综合素质50分 (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学思考能力、创新思维和创造力、口头表达能力、现场交流应变能力等);
2. 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40分(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3. 英语能力10分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
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 (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候考室,抽签决定顺序,拷贝PPT)。
2、复试地点及复试流程
面试地点:泉山校区 8#J210、8#211
候考室:泉山校区 8#J204
复试组分组名单详见候考室门口公告,考生提前到达候考室,听取工作人员安排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考生按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3、复试具体要求
面试时考生英文自我介绍、研究成果PPT报告共计10分钟以内;
回答面试老师提问(含1个英文问题);
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立即离开,禁止交流。不得再次回到等候室。
4、缴纳复试费
(1)缴费对象: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用。缴费方式: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进入“缴费大厅”,选择“研究生复试费”,按要求填写信息并缴纳复试费用。
(2)缴费标准为80元/人。
(3)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4)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5月24日17:00。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按照考生复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结合当年导师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面试总成绩相等,依次按照综合素质、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英语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由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5天。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 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综合面试不及格者(即达不到60分);
5. 提交的材料或复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六、申诉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电话(研究生院):0516-83656219,电子信箱:yzb@jsnu.edu.cn;电话(学院):0516-83656608,电子信箱:6020070037@jsnu.edu.cn
七、其它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