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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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做好我校首届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方案适用于报考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充分发挥材料申请审核、考核复试等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外法治博士专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按研究方向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全面监督涉外法治博士专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考核
(一)资格复核
在复试考核前对参加考核的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复查。凡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考核和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形式
1.科研创新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
2.综合素质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
3.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时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4.考核形式:采取线下现场面试的形式。每个申请人复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复试考核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复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华东政法大学关于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通知》。
(三)复试考核成绩构成
复试考核小组根据涉外法治博士专项的不同研究方向进行分组,每位专家均对考生独立打分。复试考核由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及面试成绩四项构成,每项成绩为100分,单科成绩均达60分为合格,考核成绩的总分为400分。
四、录取
(一)考核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涉外法治博士专项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总成绩按各研究方向由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二)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综合测评及面试成绩之和的高低,若上述专业成绩之和也相同,则依据外国语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在公示阶段,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各相应方向里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五、学制、学费、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1.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2.学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3.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阶段,考生、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我校。
4.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依申请安排住宿,鼓励学生走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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