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项计划)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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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项计划)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招生工作科学规范,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项计划)录取工作。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下进行。化工学院负责考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协调和录取工作。
(一)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李丽荣
副组长:辛全洲
成员:杨汉宁陈柏昆李戬史绍俊刘寿
具体负责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各环节督查工作,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巡察办,办公室主任史绍俊,主要职责为:
1.全程检查监督考试及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2.负责考核全过程中各类举报的核实、处理和回复。
(二)学校专项计划招生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史元春
副组长:张爱儒
成员:刘大欢王晓张吾渝高德东张禾
具体负责专项计划考核录取相关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张禾,主要职责为:
1.做好考核组工作人员选派,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方面培训等工作。
2.完成考核过程评分、核对和登分工作。
3.及时处理并上报考核中的突发事件。
4.负责完成录取数据汇总审核,并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报告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情况。
5.根据各学位点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不少于5名专家和1-2名秘书在内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专家原则上应为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秘书为在职在编教师。专项计划招生12人。
考核形式为基本能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
(一)基本能力考核满分为300分。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能力考核、数值分析能力考核和学科专业能力考核。
1.英语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为英语阅读和写作。
2.数值分析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数值分析考核。
3.学科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为专项计划招生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二)专业能力考核。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科研潜质考核三部分,总分为300分。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1.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为:
①学术能力考核(70分)。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②思想政治素质考核(30分)。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说能力。
3.科研潜质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其科研潜质进行评价。
①学术成果考核(30分)。根据考生提供报名材料中已取得学术成果,按下表赋分规则进行计算,分值大于等于30分者,按30分计算。
②科研潜能考核(70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加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能力突出者。
青海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项计划)录取工作方案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签名和记录,工作完成后交研究生院统计存档。对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分别进行打分,对每项考核小于60分和大于90分的要做出情况说明,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总成绩=基本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024年6月20-21日,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项计划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申请回避。
(二)化工学院、土木水利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要充分重视对专项计划考核工作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
(三)化工学院、土木水利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工作程序环节。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在考核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基本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基本能力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底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待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4.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遵循“谁公开、谁把关”和“谁公开、谁解释”原则,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项计划)及录取工作信息均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及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开。
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要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考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指导督促招生学院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突出学院主体。化工学院是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三)健全完善制度。各学院要制定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监督机制。要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人员的培训,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四)优化考生服务。要本单位网站发布考核录取工作方案(办法),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要让考生及时充分知晓。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及时受理并解答考生复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突发状况,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妥善化解问题矛盾。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五)加强舆情应对。对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苗头性舆情信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澄清声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早消除负面影响,避免形成舆情事件。一旦发生重大舆情事件,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研究生院。
(六)加强应急处置。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对复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七)加强数据审核报送。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录取数据审核管理办法,健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工作机制。要在公布相关名单前要认真、全面、细致地核查每一位考生的录取信息,确保录取数据准确、完整、安全。
(八)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公室要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十一、申诉渠道
校巡察办电话:0971-5569157
电子邮箱:qhdxxcb@163.com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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