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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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5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对化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化学科研工作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
2.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二、 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 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日前(含12月2日,以寄出日期为准),通过邮政快递EMS向化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123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将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后发到邮箱guangjianliu@bnu.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二级学科+报考导师姓名”。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学位论文的详细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被录取后,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7.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 初审选拔
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化学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考生硕士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个人自述及其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情况等,初审着重考核考生的学术背景、基础知识、研究经历、研究设想、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占用博士招生名额)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4年12月中旬或下旬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 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5年1月上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招生专业内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化学笔试占30%(卷面满分150分),复试面试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包括文献翻译和口语能力等占20%。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考生综合化学笔试成绩/150)*30+复试面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 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仅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化学学院提出申诉,由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楼123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9779
电子邮箱:guangjianliu@bn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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