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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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高校、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高校。学校现拥有南宁-校本部、南宁-武鸣校区、南宁-五象校区和玉林校区4个校区。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人数
2025年我校拟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约300名。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1—3名在职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年限为3~8年。学员必须至少全脱产18个月时间到学校学习,其中6个月进行课程学习,12个月到我校招生培养单位进行临床实践,具体要求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或专业)领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及以上;
4.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或《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与其目前实际从事医疗工作的专业及报考的博士专业相一致。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需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且职称专业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与其目前实际从事医疗工作的专业相一致;
5.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是我校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我校教学医院,与我校具有合作关系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以上单位均要求是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四、招生专业及要求
(一)临床医学(1051)
硕士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二)口腔医学(1052)
硕士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2月16日—25日,逾期不再补报。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gxmu.edu.cn)—“报名系统”—“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板块,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二)提交材料
考生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后按以下顺序制成1个PDF文档,在报名时间内进行上传。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安排后续考试。
1.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1份;
2. 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书(如无毕业证,需提供硕士学位证)1份;
3.《医师资格证书》1份;
4.《医师执业证书》1份,需含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范围等信息;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证1份;
6. 工作证明1份。
(三)报名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2025年1月5日至1月6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凡审核未通过者,属于无效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四)缴纳报名考试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5年1月11日至1月12日缴纳报名费18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初试
1. 考试时间:预计2025年3月上旬。
2. 考试科目: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
3. 考试地点:广西医科大学-校本部(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考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于2025年3月初,在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六)复试
1. 考生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临床技能及学术水平的考查、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等。
2. 复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复试前,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需专业领域内2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其中1名可以是考生报考的导师),手写签名并加盖所在人事部门或单位的公章;
(2)《广西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察表》;
(3)体检表(由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出具,项目需含血尿常规、肝功能全项及心肺功能,加盖体检专用章,体检有效时间为复试前3个月以内)。
(七)录取
根据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及广西价格、收费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9000元/学年,学费按3学年收取。
七、其他
(一)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学历教育,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证书,但不能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和复试录取资格等。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他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七)原则上学校不向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宿舍。
(八)报考在职博士审核通过者不能再报考我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
(九)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5356491。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留4栋409办公室),邮编:530021,网址:http://yjs.gxmu.edu.cn/。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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