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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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科
学术型:080100力学
专业型:085503航空工程、085804航空发动机工程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31日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4月7日9:00—4月8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7日9:00—4月9日12:00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考生须于2025年3月17日—3月31日12:00期间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批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①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③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3)同等学力人员: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二)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提交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于4月7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4月8日24: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须为原件)在4月16日前邮寄至学院。
邮寄方式:顺丰或EMS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234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008
3.招生单位审核。
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1)学院材料评议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专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等方面,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2)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排序确定参与复试人员的名单。进入复试的学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类当次招生指标数的120%,但不得超过当次招生指标数的150%,具体比例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情况确定。
(3)复试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有异议者需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核申请。
五、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主要分为三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结构疲劳及飞机结构设计)。
六、录取
学院依照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择优进行选拔,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和公示。
(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占比10%)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以背景审查、思政答题或面谈等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思政表现有违国家和学校育人目标要求的,一票否决。
(二) 专业基础考核(占比40%)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核以答题、面谈或撰写科研报告等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 综合素质考核(占比50%)
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外语能力、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申请人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 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入学考试需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学院进行考生心理健康测试,测试分数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五) 录取方式
1. 总成绩=0.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0.4*专业基础考核成绩+0.5*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 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材料评议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遵从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
3. 所有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经过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核定后才能正式录取。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信息公开
复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拟录取名单、报名材料和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八、监督与复议
招生工作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各考核环节接受校、院两级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察督导。
咨询电话:029-88431008 赵老师
申诉渠道:029-88431000 路老师
咨询邮箱: zhaominran@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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