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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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教育背景
1.取得硕士学位(报名时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但以取得硕士学位为入学条件)。
2.学科背景及要求:
(1)应具备法学教育背景,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报考法与经济学专业,具备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教育背景的优秀申请人,经审核可不受前述(法学学位)限制。
(2)具备法学与交叉学科教育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学理论专业具备哲学、逻辑学、社会学教育背景,人工智能法方向具有相关研究成果或技术背景者优先。
法律史专业具备史学教育背景。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具备行政管理专业、政治学专业教育背景。
军事法学专业具备军事学教育背景。
法律职业伦理专业具备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背景。
(三)学术条件
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名时提交。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等。
(四)外语水平条件
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分数不低于425分;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3.托福成绩90分(含)以上;
4.雅思成绩6.0分(含)以上;
上述考试成绩不设有效期。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
4.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认为能够证明自身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的其他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学校。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邮寄封面标明:“申请-考核”提交材料及报考的导师姓名。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管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382
三、资格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经三名导师平行审核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确定进入复试考核考生名单。
四、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中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命题范围如下: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和法学方法论);
法律史专业:中国法律制度史和中国法文化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学方向:中国宪法和外国宪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行政法学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含比较行政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党内法规方向:党内法规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体育法学方向:体育法基本理论、体育产业法律保障和反兴奋剂;
军事法学专业:军事法学;
法与经济学专业:法律经济学理论与部门法的经济分析;
法律职业伦理专业:法律职业伦理。
五、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
附件下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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