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位考生,2020年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将陆续展开。华慧考博为大家提供2020年各大院校博gt;士招生简章、考博招生专业目录等招生信息。如对考博备考有任何疑问,华慧考博还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历年考博真题、部分考博院校专业课真题以及其他考博备考资料。如有需要,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以下是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和基本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院实行全方位管理;课程结束后跟随导师进入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直到完成毕业论文。
基本学制为3年,在学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学制为3年。
三、报考方式及条件
(一)公开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国家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单证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考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
报考我院兽医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906**)和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95200)的考生,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报考兽医学科学术学位博士和兽医博士专业学位涉及研究所为:饲料所(005)、北京畜牧兽医所(011)、上海兽医所(029)、哈尔滨兽医所(030)、兰州兽医所(031)、兰州牧药所(032)。
报考我院畜牧学科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905**)的考生,从2020年起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不再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报考须知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畜牧学科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试行)》。畜牧学科涉及研究所为:饲料所(005)、北京畜牧兽医所(011)、蜜蜂所(013)、特产所(026)、兰州牧药所(032)。
(三)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选拔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农科研生〔2019〕81 号)执行。各研究所硕博连读推荐名单(非拟录取名单)已公布,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四)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选拔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9〕75号)执行。直接攻博选拔工作已结束,拟录取名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2020年硕博连读推荐名单(含直博生)网址:http://gs.caas.cn/zsgz/bszs/213050.htm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及办法:2019年11月20日上午9时至12月20日下午5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http://gs.caas.cn/)中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支付报名费:提交报名信息后,须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并支付报名费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并在“考生签字”处签字确认。
填写“单位介绍”和“报考意见”时,①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即在职往届生),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注明“同意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②非在职往届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凡签署劳务合同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和档案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余考生由档案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③应届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在2019年12月23日下午5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原件(请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初试资格。“申请-考核制”考生无需寄送,在学科复核时提交至报考研究所。
4.报考资格审查: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我院将依据考生寄送的纸质版原件《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期间登录我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初试。
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名方式。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各研究所、各专业和招生导师信息请登录各研究所网站查询。
五、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2020年2月28日至3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7日至3月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外国语考试涉及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题型(样题见附件2)。
4.初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具体考场安排届时详见网站有关通知。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六、复试
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均由各研究所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1.复试分数线:研究生院确定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各研究所可根据学科需要和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基本要求的复试分数线。
2. 复试时间:一般在2020年4月-5月,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确定。
3. 提交材料: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见附件3);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考生提交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仅限往届考生提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大小须与原件一致,头像清晰,不得用身份证照片打印);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500-3000字);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4.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外国语水平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5.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专业外语、口语、听力占20%;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5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
6.监督机制:实行院所两级监督机制,研究生院设有复试督察小组,对各研究所复试工作进行督察。研究所纪检人员参与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10-82106766,电子邮箱:yzb@caas.cn。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1.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各研究所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录取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官方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2.非在职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在职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人/年。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入学第一年不分等级均为10000元/人)、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研究所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等,具体奖助学金政策见《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及助研津贴实施办法(试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务必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研究生院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2.我院录取的兽医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906**)和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95200)统一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入学报到并进行基础课学习。
3.经教育部批准,我院目前与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其中第一导师为我院导师、第二导师为高校导师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实行双重学籍管理,档案、户口均迁入我院,我院颁发由双方盖章的毕业证书,高校颁发学位证书。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下载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签字盖章外,须同时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4),于2019年12月25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下达我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指标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5.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关于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以及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报考研究所联系咨询(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gs.caas.cn/zsgz/bszs/213188.html)。
6.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方案、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gs.caas.cn/。
7.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82106766,62162692,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8.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9.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相关附件:
1.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考博英语样题
3.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
4.附件4: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
5.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须知及问题解答
6.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畜牧学科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试行)
7.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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