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2020年延长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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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20年延长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202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将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生招生。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的总体要求,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有较大调整。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复试名单(见附件1)中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复试。一、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和初审。
2.招生专家组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各学科当年的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3:1。
3.法学院招收在读博士生的类别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申请不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全日制攻读法学博士研究生学位且通过法学学位分会表决的考生、高校或科研机构教学、科研岗位考生及依据国家政策可不转档考生,档案人事关系可以不转,但是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必须出具同意全日制就读的证明。
除在职的高校或科研机构教学、科研岗位考生及依据国家政策可不转档考生外,其他申请不转档考生的录取名额为:不超过当年法学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名额的5%。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因北京的疫情防控在短期内尚不能解除,本次考生的资格审查将采用线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法学院将在复试前与考生共同测试远程复试平台时,对考生身份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线上审查。在疫情解除或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考生须再提交纸质版的资格审查材料和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法学院进行再次审查。
考生在法学院指定时间登录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测试时,须当场交验如下全部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内地申请人须查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查验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查验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若其为非法律学位,还需提交其他法律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外语成绩证明原件。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前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应当在2020年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hdadminpku@126.com(邮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复试材料”);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连同本人面试时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面试确认书》,请于2020年5月22日前一并邮寄至: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107教务办公室,并在邮寄封面上注明“博士复试”。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单位意见”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处须加盖公章)
(2)承诺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考生须填写《承诺书1》(详见附件2)。
(3)申请在职(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且不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考生须填写《承诺书2》(《承诺书2》详见附件3,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详见附件4)。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疫情结束后及入学报到时,法学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2日至18日按专业进行面试。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附件5(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30分钟登录面试会议系统做好相应准备)。
2.复试形式
由原来的现场面试,调整为网络远程视频面试,远程视频面试统一使用“CiscoWebexMeeting”会议平台(备用平台:腾讯会议),通过考生居家、面试老师和秘书统一集中至法学院会议室进行网络连接完成面试工作。
3.复试内容
参加面试的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并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专家组对学生抽题的回答情况、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4.面试专家组
面试由不少于五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5.考前准备【重要,请仔细阅读】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对封闭、安静、光线明亮的面试场所,以及带有摄像头功能的相关设备2台(能够下载并运行指定视频会议平台的智能手机、电脑)、带有话筒的有线耳机(不得使用无线耳机)、麦克风等,并测试好网络环境。主考场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正前方第一机位摄像头确保能够拍到考生头部及双手,侧后方第二机位摄像头要保证在视频面试时能够从侧后方拍摄到考生本人、考试环境和考试屏幕(如下图所示)。第二机位设备仅用于监控考试环境,请务必保证第二机位设备不会对面试过程造成干扰。
注:建议正前方第一机位使用电脑,侧后方第二机位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若使用手机进行面试(无论第一机位或第二机位),均须提前办理呼叫转移,以免复试过程被来电打断影响面试成绩。同时,考生需保证报考时所填手机号畅通,以便考务人员进行紧急联系。报考时所填手机号作为应急联络使用,不得作为面试设备,不得干扰面试过程。
(2)考生点击收到的邮件/短信中的会议链接,输入本人真实姓名和邮箱加入会议。
注:法学院远程复试平台为“CiscoWebexMeetings”(下载地址:https://www.webex.com/downloads.html/),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3)考生需提前自行下载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6)、《面试确认书》(见附件7),准备好黑色签字笔,在视频面试时按要求签署并展示。
(4)视频面试当天,考生还须随身携带以下个人材料备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外语成绩证明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带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还须携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5)视频面试开始后,除了本人身份证件、《诚信复试承诺书》、《面试确认书》外,考生面前和周围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
(6)在考试前,我院还将组织远程面试会议系统测试,让考生熟悉了解复试平台的使用。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邮件通知。
6.面试流程
视频面试分为候考室和主考场两个区域,请考生按指令和要求进入相应的区域。
►首先,进入候考室后:
(1)考生按要求签到,秘书核对到场考生名单;
(2)面试组长介绍面试组成员、宣布考场纪律和面试流程、宣布考生面试顺序;
(3)秘书验证考生身份;
(4)考生根据秘书发送的会议链接,进入主考场。
►其次,进入主考场后:
(1)再次验证考生身份,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展示;
(2)考生按面试组长要求抽取试题,开始面试;
(3)考生作答完毕,按面试组长要求,当场签署《面试确认书》并展示;
(4)待上述流程结束后,考生退出会议系统,本次面试结束。
未按时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7.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攻博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各部分均按百分制打分。
考生的最终复试总成绩,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成绩按照攻博研究计划40%、面试6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
(2)每一部分的成绩均按60分为及格,最终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
五、初取规则
1.攻博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若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招生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学科的计划招生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初取名单。
3.申请不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考生总成绩符合专业初取标准后报学位会表决,表决通过者才可以作为不转档学生初取。
六、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附件8。
相关附件,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law.pku.edu.cn/xwzx/ggtz/zsjx/1124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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