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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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北京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于受疫情影响,经慎重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将初试和复试合并为招生考核,招生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均采用专家到校集中、网络远程面试。申请考核制(含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统一参加招生考核。调整具体内容参见本工作办法。办法中所列内容与发布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一)招生考核时间及方式
1.考核时间
第一阶段的考核时间为2020年6月11-12日,第二阶段的考核时间为2020年6月14-15日,各学科(专业)考核时间见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2.考核方式
招生考核分为两个阶段,均采用专家到校集中、网络远程面试。第一阶段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和专业能力,实行“一人一套”试卷模式,考生网络远程回答试题。第一阶段考核过程中,考生不得主动透露报考导师的姓名。第一阶段通过后,考生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第一阶段成绩不计入第二阶段考核。第二阶段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和分值分布在各学院招生实施细则中公布。
3.招生考核地点:招生考核小组成员在学校内同一地点集中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考核考生,所有考生须在具有网络条件的独立封闭空间参加招生考核,不得在公共场所参加。
(二)进入招生考核的标准
1.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进入招生考核第一阶段考核:
(1)“申请-考核”制(含本硕博连读):通过学校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的考生。
(2)普通招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通过我校审核的考生。
2.进入招生考核第二阶段的标准
各学科(专业)按招生考核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150%左右的比例确定进入招生考核第二阶段的考生名单。
(三)招生考核程序
1.6月2日公布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公示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考核第一阶段考生名单。
2.6月5日前陆续公布各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cueb.edu.cn/zsks/index.htm)。
3.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力确保考生健康安全,我校2020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4.参加招生考核的考生需于6月5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打包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cueb.edu.cn),文件以“学院+专业+姓名+资格审查”命名。
(1)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本硕博连读生)已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如有需要补充的材料,可发送至报考学院的邮箱。
(2)普通招考考生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③学生证姓名照片页和注册页(应届生提供);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提供)
(3)本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院中期考核及综合考试成绩证明。
(4)上述考生还须提交本人手签名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考生承诺书》和阅读承诺书的视频发送至研招办邮箱,文件以“学院+专业+姓名+承诺书”命名。
5.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模拟演练,具体时间见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考核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考生须配备好网络远程考核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环境,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模拟演练和培训。考生参加模拟演练以及招生考核时须使用“双机位”,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自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考核设备,使用智能手机作为“第二机位”考核场地监控设备。详细要求参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考生行为规范》(附件2)。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请考生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招生考核的相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6. 6月11-15日各学院组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招生考核,具体安排参见各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第一阶段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公示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两次考核考生均需提前调试好设备和网络,并确保在考核过程中设备和网络能够正常使用。考核过程中考生出现断网或设备故障超过3分钟,该名考生将排在该小组最后,启用备用试题进行招生考核。考生需遵守《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考生承诺书》(附件1)和《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考生行为规范》(附件2)中的各项要求,如有违反,学校有权追究责任,并取消考生的招生考核成绩。
7.6月中下旬,经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7月10日前,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在职)考生须向研招办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否则,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四)招生考核内容及要求
1.招生考核第一阶段考核内容为外语能力和专业能力两个部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确认身份后,直接开始答题,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透露除姓名之外的个人信息以及所报考导师的姓名和信息,违反者视同违纪处理。考核采取“一人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包括:
(1)专业外文文献试题1道,主要考查学生阅读理解专业外文文献和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回答时间约5分钟。
(2)专业知识试题5道,试题根据已公布的参考书目命制,重点考核考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以及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时间共约15分钟。
2.招生考核第二阶段为科研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对博士阶段科研计划和本人已有学术成果(已发表的论文、已结项或在研的课题、硕士论文等)进行阐述,并回答考官提问。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分布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确定,公布在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中。
3.参加第二阶段招生考核的考生需于6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发至报考学院邮箱(邮箱随第二阶段考核入围名单一起公布,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文件以“学院+专业+姓名+第二阶段考核材料”命名。
(1)博士阶段科研计划(必交);
(2)研究生毕业论文及论文评阅意见或开题报告及开题评审意见(必交);
(3)硕士期间成绩单(必交);
(4)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必交)。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若有);
(6)本人已有学术成果(若有);
(7)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以上材料仅于招生考核当中供考官使用。
4.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在招生考核第二阶段进行。通过面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并根据“函调”情况进行评判。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相关材料须在7月10日之前提交学院。
5.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6.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出招生考核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视性规定。其他考核要求须按规定提前公布。
7.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招生考核。
(五)招生考核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招生考核第一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考核70分。
招生考核第二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值分布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确定,在各学院招生实施细则中公布。
(六)录取原则
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参加第二阶段招生考核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1.各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招生人数的15%。
2.每位导师原则上在一个培养周期至多有1名在读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
3.在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以所报导师为标准进行排序,按招生考核第二阶段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在不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优先、本硕博连读考生优先。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招生考核第二阶段成绩低于60分者。
5.新生报到后,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资审、政审复查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提供虚假信息和在招生考核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者。
(七)调剂与计划调整。
1.每个导师招生计划一般为1人(含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杰青、优青、长江学者、科研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贡献大的导师招生计划一般为2人。
2.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专业间考生调剂,专业内导师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
(八)联系方式
1.学校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2.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3.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cueb.edu.cn
4.各学院考生接待电话:
(九)监督投诉渠道
1.学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83952130,
邮箱:jw@cueb.edu.cn
2.北京市教育考试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1.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考生承诺书
2.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考生行为规范
3.招生考核第一阶段考生名单
4.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