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考研复试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道德诚信等方面的客观考核评价。
一、 复试组织管理
1.电子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由电科院研究生办负责,监督工作由中国电科纪检监察部负责。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具体工作,同时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别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3.复试的时间、地点、形式以及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一般于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4.各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方案”将提前在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的遴选、培训工作,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实行回避制度。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将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如实提供:
①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补验);往届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获的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⑤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复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考生资格审查后,培养单位资格审查小组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并由审查人签字确认,电科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体检。所有待录取考生均须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政审。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单位的相关流程,组织完成考生的政审工作。
三、复试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考生。
2.考研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A类合格分数线。各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结合初试情况,确定本单位相应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目录专业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培养单位自定。